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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建设管理的意见

发布者:经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8-08
 

富阳市人民政府

 

 


富政函〔200860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

功能区建设管理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以下统称为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管理集成、良性发展”的要求,积极引导和促进工业园区走整合、提升、发展之路,不断增强产业集群化发展能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抓手、改革为动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不断提升工业园区经济综合竞争能力;坚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不

 


断提高工业园区集约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以优化投资环境、构建公共平台、提升便捷服务为重点,不断营造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优势。

(二)发展目标。2011年,全市各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的产值比重达到80%以上,每平方公里年销售收入达45亿元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的电耗、水耗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50%的工业园区建立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超200亿元工业产值的工业园区2个,超100亿元工业产值的7个。逐步建立完善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开发机制,以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建设为重点的保障机制和以提高技术水平、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创新机制,努力将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产业特色明显、规模效益显著、资源利用高效、符合循环发展要求的生态型、示范性的产业集聚区,成为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高地(各工业园区发展目标详见附件1)。

二、强化产业导向,努力提高工业园区发展质量

(三)产业定位。各工业园区都要从当地的产业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和人文特点出发,按照注重特色、形成规模、集群发展的思路,明确13个主导产业作为发展方向,抓好对龙头企业重点项目的扶持培育和招商引资工作,建立以技术研发、产业配套、产品营销为目标的协作联营一体化网络,带动和促进上下游企业的聚集与产业链的延伸。要引导和鼓励同类产业的企业向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集中。要加强主导产业的核心地位与作用,创建分工专业化、技术高新化和园区生态化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发展新模式,有效提升工业园区的总体发展水平,形成各具特色、层次分明、功能完善、有机链接的产业功能区空间布局,保证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经充分论证、认真审定,明确我市各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为:

工业园区名称

产业定位

富阳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

通信设备、生物医药、机械电子及相关行业

富阳经济开发区场口新区

机械电子仪表、新材料及相关行业

富阳经济开发区新登新区

机械电子仪表、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铜业)及相关行业

富阳市富春通信电子功能区

通信设备、机械电子及相关行业

富阳市春江造纸功能区

造纸及相关行业

富阳市东洲五金机械功能区

机械电子仪表及相关行业

富阳市鹿山机械电子功能区

机械电子、轻纺及相关行业

富阳市高桥化工机械功能区

化工、机械电子及相关行业

富阳市大源造纸建材功能区

造纸、金属制品及相关行业

富阳市灵桥造纸功能区

造纸、化工及相关行业

富阳市上官体育用品功能区

各类球拍等体育用品行业

富阳市环山再生铜加工功能区

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铜业)

(四)项目准入。入区项目要符合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要集中力量引进和扶持一批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业,通过产业链的配套和延伸,构建能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具有鲜明产业特色、助推主导产业快速裂变扩张,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的产业集群,通过园区主导产业的培育和竞争力的增强,来实现错位发展。要特别注重引进高附加值、高成长性、高科技含量的项目,提高工业园区整体经济效益。要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省、杭州市有关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的规定,严格项目审核,严格项目准入,不断提高入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和产出密度。市经贸局要会同市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建立起严格的项目准入审核机制。工业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出密度必须符合市政府相关规定。

(五)土地出让。各工业园区的土地出让必须按法定程序以招、拍、挂形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的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省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限价及我市的基准地价。

(六)生态建设。遵循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和成员之间的副产物与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梯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以实现示范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各工业园区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富春江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区建设环境保护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富政办〔200537号)精神,将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生态工业示范区。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业园区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七)基础配套。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要与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相衔接,与产业集群的协调发展相适应。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以道路、水电、通讯为主的公共设施建设,高度重视以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现代物流、“三废”综合利用为内容的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优化布局、完善配套、联建共享,提高综合利用率,促进工业园区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八)标准厂房。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村安置留用地建造多层厂房和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并逐步形成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引导初创型企业入驻成长。各有关部门要简化标准厂房审批手续,优先办理,优先安排。

(九)服务平台。各工业园区要逐步建立起区域技术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科技孵化中心、产品展示中心、融资担保机构、培训教育中心、专业网站等公共服务平台,并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安排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配套项目,为区内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工业园区滚动开发能力

(十)政策扶持。本着“政府主导、乡镇(街道)主体、自主开发、自求平衡”的原则,市财政及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扶持力度。

1、按工业园区项目土地出让成交价扣除征地成本和相关税费后政府的净收益部分,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全额补助给工业园区。

2、在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工业园区控制性详规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有计划地在工业园区范围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功能配套的生活服务商业经营性用地指标按法定程序公开出让,出让后的收益部分返还给工业园区。

上述12两项补助资金,须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负债偿还,由市财政按项目审核拨付。各工业园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补助给企业。如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和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大项目、好项目,确需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扶持的,需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否则,相应扣减补助额,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在工业园区项目报批建设过程中,涉及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继续给予优惠,具体按附件2执行。要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任何部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5、工业园区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列入杭州市以上部门项目计划并资助的,市财政给予1:1配套。正常运转一年后,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

6、工业园区因工作突出受到国家、省、杭州市等奖励或资助的,市财政给予11配套。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不断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

(十一)规范管理。一是日常管理。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分口负责、统一协调、分级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明确由市经贸局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有关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组建,负责工业园区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二是规划管理。各工业园区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实施。针对当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集约、节约用地新要求以及大部分工业园区原规划区已基本开发完成等实际,要切实按照我市发展战略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生态园区规划等,做好新一轮工业园区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修编重点围绕整合、扩容、提升进行,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可持续性。具体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发改局、建设局、环保局等部门抓紧进行。三是物业管理。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健全工业园区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以保障工业园区公共设施的正常维护和管理,积极为入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区内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业园区搞好物业管理工作。四是财务管理。各工业园区要严格按照《转发市财政局〈富阳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投资开发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0315号)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工业园区的财务监管,市审计局要对工业园区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凡违反财务规定或将资金移作他用、外借的,要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五是信息化管理。各工业园区要配合统计、经贸部门建立快捷、高效、准确的工业园区统计报表信息体系,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发展动态,做好数据的综合监测、分析工作,实行全市工业园区信息网络化管理,提高工业园区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性。六是优化服务。进一步强化和优化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内涵,由侧重于“办证”服务转变为区内企业的全方位服务,确保签约项目早动建,动建项目早投产,为工业园区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二)完善考评。要切实把工业园区的考核作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继续坚持和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市经贸局、发改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国土局、建设局、外经贸局、统计局等部门参加,考核结果须报市政府同意。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六、本意见由市经贸局负责解释,自200811日起执行。

附件:1、富阳市工业园区发展目标明细表

      2、富阳市工业园区税费执收标准

 

 

 

 

                    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业  园区  管理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各民主党派。

 附件1

富阳市工业园区发展目标明细表

工业园区名称

已批准

规划面

积(亩)

已动工

开发面

积(亩)

2011年工作目标(亿元)

工业产值

累计投资

富阳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

4500

4321

150

35

富阳经济开发区场口新区

3233

200

100

25

富阳经济开发区新登新区

3000

800

190

60

富阳市富春通信

电子功能区

7500

1993

225

53

富阳市春江造纸功能区

7872

3300

236

55

富阳市东洲五金机械功能区

3668

2787

110

25

富阳市鹿山机械电子机械功能区

4529

1259

136

32

富阳市高桥化工机械功能区

3000

1534

190

30

富阳市大源造纸功能区

3000

977

90

21

富阳市灵桥造纸功能区

5232

2900

157

37

富阳市上官体育用品功能区

704.4

250

21

5

富阳市环山再生铜加工功能区

703

464

50

5

  

46941.4

20785

1655

383

 

 

附件2

 

富阳市工业园区税费执收标准

 

类别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执行标准

收费部门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28/M2

28/M2

国土局

2)耕地开垦费

14/M2

14/M2

3)耕地占用税

6000/

6000/

4)农业开发土地出让金

4100/

4100/

5)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或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成本回收款

按市政府统筹收费标准

按市政府统筹收费标准

6)征地管理费

耕地2800/

1000/亩(原经济开发区范围内500/亩)

非耕地1800/

7)土地级差地租和城建配套费

协议出让按评估价50%

协议出让按评估价50%

公开出让按成交价扣除土地开发成本

公开出让按成交价扣除土地开发成本

8)契税

出让土地总费用3%

出让土地总费用3%

9)森林植被恢复费

210/ M2

26/ M2

林业局

10)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1/ M2

0.6/ M2

水电局

11)白蚁防治费

砖混2 /M2框架1.8 /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