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4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申报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的必须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加入第三方商务网站的企业,2008年1月1日之前注册的老会员,不予受理申报。如果企业今年同时加入多个第三方商务网站,可以同时申报,申请表分开申报。 请各乡镇(街道)及时通知附表所列的所属企业,并将有关材料收集汇总,于11月10日上午8点前将申请表、财务清单、预算表及电子版交到市经济贸易局高新技术产业科。联系电话:63102870,邮箱:fybyh@msn.com 附:1、申请表 2、申报财务清单 3、汇总表 4、2009年预算安排表 5、部分网站今年入网企业名单 富阳市经济贸易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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